1月11日,記者從咸寧市民政局獲悉,我市2021年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,全市共有4.6萬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領取了兩項補貼。
根據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的統一要求,從2021年1月1日起,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在原每人每月50元的基礎上提高20元,達到每人每月70元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每人每月還是100元。2021年我市享受殘疾人“兩項補貼”的困難殘疾人有4.6萬人,全市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6200余萬元。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月發放,補貼由財政統一撥付,通過銀行直接發放到殘疾人銀行賬戶中,已全部發放到位。
2021年4月15日起,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(簡稱“殘疾人兩項補貼”)“跨省通辦”在全國范圍內試點,4月22日正式實施。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,在全國任意街道辦或鄉鎮政府殘疾人兩項補貼窗口提交申請,受理地將材料轉到其戶籍地,由戶籍地審核審定及發放。“跨省通辦”為我市殘疾人群體提供了更加便捷、溫暖的民生服務。
據悉,2016年起,我省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可領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,殘疾人等級為一級、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,可領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。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兩項補貼。2019年7月1日起,殘疾人兩項補貼從由省殘聯主導發放調整為由省民政廳主導發放。
2021年6月,市殘聯、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《咸寧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實施辦法》,目前,我市完成0-14歲殘疾兒童救助1500余人,實現了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作全覆蓋。此外,我市為符合條件的1000余名康復訓練期間的0-14歲殘疾兒童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。目前,全市家庭生活補助資金執行220余萬元、發放1000余人。
編輯:呂希